難以永恒的傳奇:後出未轉精的《王者之路》

喜歡的偶像,紅了一陣就變了,無論是變醜變怪還是出了什麼不堪的新聞;
喜愛的歌手,過了幾年創作的歌聽起來都相像,
還搞了愈來愈怪的造型;
超好味的食物,出了名之後口味漸漸變了,
變難吃或服務變差通常是兼而有之;
當然也別提愛情。

總之,這個世界上,經典能夠屹立的速度,愈來愈難以持久。
甚至隨著資訊傳播的加速度,崩壞的程度也有過之。
難怪,喜歡聽老歌的人愈來愈多,
懷念作古偶像的人也愈來愈多...
 
 
沒那麼好看、沒那麼好聽、沒那麼驚艷了,為什麼?

 
誠然,同樣的事也會發生在小說與作家身上,真是相當令人悲桑~
 
自從讀完《迷霧之子》後,對作者布蘭登.山德森(Brandon Sanderson)大為驚艷。身為推理小說迷、奇幻小說迷、甚至是名偵探柯南迷還是阿宅的讀者應該都能同感,再怎麼說,故事中所設定的世界,是極度有機的。某個人、某項物品、為何會出現在此時此地,總是有它的意義,即使是為了誤導你,也非常有意義。
 
我想目前還沒有聽說哪位作者為了費心佈下毫無關聯的梗,而花了大把文字寫下去還印出來浪費紙的,當然,為了表達其他人生哲理的不在此限。是說如果真的有的話,我懷疑讀者不會大怒的機會有多高:「喵的浪費老娘的時間!」類似這樣。
 
也因為如此,要騙過讀完阿嘉莎克莉絲蒂的讀者格外不易。這也是《迷霧之子》之所以對我而言依然是部經典的原因。就像上帝或佛祖給你的訊息無所不在一樣,但總是要到西咧時凖,好比終於發現另一半外遇的所有第一者一樣,感到一種怎麼會、早就、原來那時候它就...等複雜、後知的最後又終於先知了起來的綜合感受。
 
但接下來的《迷霧之子番外篇-執法鎔金》,正納悶著為何就是沒有前面的好看,暫且歸因是有共同作者之故,直到現在終於看完了《王者之路》,終於可以下個初步的結論:沒那麼好看了。
 
沒那麼好看了,為什麼?
大部份原因大概就是,無法用同樣的手法再被騙一次,
以及作者的某些寫作哲學已經破解了,因而不管再看幾本,
總是有似曾相識,熟悉就是缺乏驚喜之感。
 
不過《王者之路》雖然是「後出」,但其實它構思與動筆是在《迷霧之子》前,不知道這能否解釋為這部曲較不精實的原因之一。雖然它號稱後面還有八本,但對讀者來說,開頭太冗長或較鬆散,在一本書裡還可以接受,一整本都是這樣可有點吃不消。以致於看完這二本後也沒有焦急等待下一本的心情,就~隨意了。
 
只能說,世界上最難以超越的,果然就是自己啊。